黎明職業大學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會、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層次、類型
學校全稱:黎明職業大學
學校標識碼:4135011317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學校:黎明職業大學
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三條 學校地址
豐澤校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通港西街298號
鯉城校區:福建省泉州市鯉城區中山北路42號
第四條 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學校2025年招生工作。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學校招生日常工作和錄取工作的具體實施。成立招生監督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的各項工作。設立招生投訴舉報電話:0595-22912930。
第五條 招生專業及計劃
2025年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六條考生外語語種不限,學校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和專業外語安排教學。
第七條 體檢要求
(一)各專業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考生入校后進行體檢復查,體檢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二)填報我校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舉止端莊,興趣高雅,有志于從事民航服務事業,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良好的道德品質。
2.身高:女生163-175cm,男生173-185cm。
3.五官端正,膚色好,面部、頸部、手部無明顯疤痕,無紋身,牙齒整齊,無明顯體味。
4.口齒清楚,聽力正常,性格開朗、心理素質好,富有合作精神。
5.形體勻稱,無“X”型腿、“o”型腿。
6.無精神病史,無肝炎病史,無各類慢性傳染疾病。
7.無犯罪史,無嚴重違紀史,符合民航空勤人員背景調查要求。
考生若不符合要求,請謹慎報考。
第八條思想品德考核要求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依據各省級招生考試部門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結果認定,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九條 錄取規則
(一)錄取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的投檔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擇優錄取。
(二)調檔比例:按各省(區、市)規定的投檔比例調檔。
(三)加分政策以各省(區、市)錄取照顧政策為準。
(四)專業分配原則
1.專業平行志愿投檔模式
采取專業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省(區、市),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根據各省(區、市)相關政策執行。
2.平行志愿投檔模式
采取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省(區、市),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根據考生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投檔分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當考生所報志愿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同一院校專業組內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予以退檔。在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則按各省(區、市)同分投檔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如省(區、市)無同分投檔排序規則,則根據專業的培養要求參考相關科目成績確定錄取專業。
第十條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
普通高校高職生各專業學費為每人每學年6000元,藝術類專業學生學費為每人每學年7200元,中美合作辦學專業學費為每人每學年18000元。住宿費為學生公寓8人間每人每學年650元、6人間每人每學年870元。代辦費(含教材、體檢、軍訓服裝等)為每人每學年600元,據實結算多還少補。學生退費按福建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閩價〔2005〕費435號文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助學體系
學校對新生設有“綠色通道”,建立了獎、助、貸、勤、免、緩、補七位一體的資助體系。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學校困難補助及勤工儉學崗位等各項資助,確保“不讓一個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第十二條錄取結果公布方式
錄取結果在黎明職業大學官網上公布,網址zsb.lmu.edu.cn,同時郵寄錄取通知書通知考生。
第十三條 咨詢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95-22001232
網址:zsb.lmu.edu.cn
第十四條我校未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五條本章程由黎明職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