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酒店管理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青島酒店管理職業技術學院
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青島酒店管理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及山東省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青島酒店管理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3011
第六條 學校辦學層次及類型:專科公辦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七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青島市李滄區九水東路599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組織和協調全校的招生工作,決定相關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校紀委負責對招生工作全過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與錄取
第十條 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門核定為準。
第十一條 學校在省級招生部門的監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外語語種:商務英語專業外語語種須為英語,無口語成績要求,其他專業外語語種不限。在校期間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俄語、日語。
第十三條 男女比例:各專業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四條 思想品德及身體健康狀況:
1.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須合格。
2.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等有關文件規定。
3.考生高考體檢信息中存在下述情況之一的不予錄取:患有《指導意見》規定可以不予錄取的疾病、體檢結論為不合格、未參加高考體檢、體檢項目不完整。
4.學校根據專業培養和就業崗位要求,對烹飪類專業(包含烹飪工藝與營養、中西面點工藝、西式烹飪工藝、餐飲智能管理)體檢要求做出補充規定:《指導意見》規定的視力要求調整為考生裸眼視力或矯正視力須≥4.5,無色盲,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錄取。
備注:錄取時以考生電子檔案體檢信息為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錄取,遺留問題由考生本人負責。
第十五條 錄取原則:
1.學校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政策和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執行。
2.學校按照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3.學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區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未實行高考改革的省市依據“志愿清+專業清”原則進行錄取(不設志愿級差和專業級差);實行高考改革“專業(組)+院校”投檔的省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
4.同分考生排序原則依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文件政策執行。
5.選考科目要求以考生所在省2025年公布的填報志愿指南和學校招生章程為準。
6.春季高考和技能拔尖人才的投檔原則、錄取規則依據山東省教育主管部門政策執行。
7.藝術類專業投檔原則、錄取規則依據山東省教育主管部門政策執行。
8.學校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加分政策,考生加分直接計入總分進行錄取。
9.學校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規定的形式公布。
第十六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網站、學校官網。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七條 學校按照山東省發展改革委、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國家和山東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相關的最新規定執行。
第六章 資格審查及證書頒發
第十九條 錄取新生要按照錄取通知書要求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青島酒店管理職業技術學院”。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32-86051513 86051512 86051666
招生監督電話:0532-86051606
學校網址:https://www.qchm.edu.cn
郵政編碼:266100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