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航空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院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長沙航空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地點:學院設跳馬、圭塘兩個校區,跳馬校區地址為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跳馬鎮,圭塘校區地址為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體院路348號,按生源結構安排就讀校區。
主管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裝備部
辦學層次:專科
辦學類型:公辦
第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長沙航空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 學院簡介:學院是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群建設單位、國家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群建設單位、軍隊定向培養軍士定點高校,主要承擔為軍隊培養定向軍士,為軍隊裝備保障和地方航空產業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的任務。先后獲得“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黃炎培職業教育優秀學校獎”“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等多項榮譽。
第六條 學院招生類別:學院招生均屬普通類招生,包括定向培養軍士招生,空中乘務、機場運行服務與管理專業(機場運行服務與管理專業僅限湖南省)招生,職高對口招生(僅限湖南省),其他普通高考招生。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本校招生規模確定、政策制訂等重大事項,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招生錄取期間,學院紀檢監察室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 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院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院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 學院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招生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院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院定向培養軍士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教育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聯合行文直接下達;其它招生計劃根據國內航空產業分布、湖南區域經濟發展、就業市場需求等因素統籌考慮制定分省分專業計劃,經主管部門審批后報送到各省、市、區(以下簡稱各省份)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備案并向社會公布。學院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份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四章 招生專業(類)及錄取要求
第十二條 學院2024年設22個緊密對接航空產業的專業招生,學制均為3年,學院遵循屬地原則,執行湖南省發改委、財政廳和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收費。
二級學院 | 專業名稱 | 學費標準 (元/年) |
航空機電設備維修學院 | 航空發動機維修技術、飛行器維修技術、復合材料智能制造技術、通用航空器維修、理化測試與質檢技術 | 5060 |
無人機應用技術 | 4600 |
航空電子設備維修學院 | 飛機電子設備維修、應用電子技術、導彈維修技術 | 5060 |
電氣自動化技術、民航通信技術 | 4600 |
航空機械制造學院 | 飛行器數字化制造技術、航空發動機制造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智能焊接技術、數控技術 | 5060 |
航空服務與管理學院 | 空中乘務 | 8000 |
機場運行服務與管理、民航安全技術管理、通用航空航務技術、民航運輸服務 | 4600 |
軍士教育管理學院 | 陸軍:飛行器維修技術、飛機電子設備維修、通用航空器維修、航空發動機維修技術、無人機應用技術;海軍:導彈維修技術、飛機電子設備維修;空軍:飛行器維修技術、飛機電子設備維修、導彈維修技術;火箭軍:機電一體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導彈維修技術、應用電子技術;武警部隊:飛行器維修技術、無人機應用技術 | 7850 |
學費標準不含住宿費、教材費及其它代收費用,各專業最終收費標準以2024年湖南省物價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為準。
第十三條 報考定向培養軍士生須為參加2024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0周歲(200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未婚,經所在地兵役機關體格檢查和政治考核合格。
第十四條 空中乘務、機場運行服務與管理專業錄取須先經學院面試合格,具體面試時間及要求見學院招生信息網。
第十五條 除定向培養軍士生外,其他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其中空中乘務、機場運行服務與管理、民航安全技術管理、民航運輸服務、民航通信技術、通用航空器維修、飛機電子設備維修、通用航空航務技術等8個專業色盲考生不予錄取。學院開設的所有專業均與航空產業相關,就業崗位均要求無色盲、色弱,建議色盲、色弱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六條 除火箭軍在湖南省招收4名女軍士,在遼寧省、浙江省、海南省各招收2名女軍士外,其他軍士招收均為男軍士;除定向培養軍士生外,各專業招生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根據各省份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確定提檔比例,平行志愿投檔的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05%,順序志愿投檔的提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20%。學院認可各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規定,按各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投檔成績錄取。
第十八條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九條 學院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對于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至低分順序確定錄取,再按專業志愿順序確定專業,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對于達到錄取分數但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考生服從專業調劑,由學院安排可調劑專業錄取;對于低分或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進檔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 考生分數相同時,優先按各省份確定的同分排序細則錄取;若省份無特殊要求的,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政治、化學、地理、生物等科目分數排序錄取,未選考科目計“0”分。
第二十一條 空中乘務、機場運行服務與管理專業優先面試合格專業錄取。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定向培養軍士生入學按照相應標準繳納學雜費,入伍后國家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的方式進行資助。
第二十三條 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學院設立特等、一等、二等、三等獎學金和技能、英語等多項專項獎學金。
第二十四條 所有專業不限應試外語語種,學生進校后均以英語作為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五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六條 錄取考生須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請假時間原則不超過兩周。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院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院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學院招生就業處 。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 聯系方式
第三十條 學院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跳馬鎮長沙航空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郵政編碼:410124
招生咨詢電話:0731-85473610、85473731、85473655、85473660,招生錄取期間另啟用部分電話將在學院招生網站公布。
招生咨詢郵箱:cshyzsb@163.com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zs.cavtc.cn/home.htm
紀檢監察電話:0731-8547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