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商貿旅游職業技術學院 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長沙商貿旅游職業技術學院
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院)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長沙商貿旅游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地點:長沙市雨花區圭白路16號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專科
學校標識碼:4143012603
辦學類型:公辦
第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長沙商貿旅游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畢(結)業證書。
第四條 學校(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學校(院)簡介:學校是由長沙市人民政府主辦、湖南省教育廳指導業務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現為國家優質專科高等職業學校、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單位。
學校招生類別:普通類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研究決定本校招生規模確定、政策制訂等重大事項,學校就業招生工作處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招生錄取期間,學校紀委紀檢監察室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八條 我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2025年面向18個省份招生,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招生計劃編制的相關規定,根據學校辦學實際及社會經濟發展,統籌考慮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實際情況、就業市場需求等因素,制定分省分專業計劃。分省分專業計劃經主管部門審批后按要求及時報送到各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具體在各省的招生專業及相關類別,待我校分省分專業計劃確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四章 招生專業(類)及錄取要求
第十條 學校2025年招生專業
序號 | 學院名稱 | 專業名稱 | 學制 | 收費標準(元/年) | 高考改革省份 | 高考非改革省份 |
1 | 湘菜學院 | 烹飪工藝與營養 | 3年 | 5060 | 歷史、物理類兼招 | 文、理科兼招 |
2 | 營養配餐 | 3年 | 4600 | 歷史、物理類兼招 | 文、理科兼招 |
3 | 中西面點工藝 | 3年 | 4600 | 歷史、物理類兼招 | 文、理科兼招 |
4 | 食品智能加工技術 | 3年 | 4600 | 歷史、物理類兼招 | 文、理科兼招 |
5 | 西式烹飪工藝 | 3年 | 4600 | 歷史、物理類兼招 | 文、理科兼招 |
6 | 湘旅學院 | 旅游管理 | 3年 | 5060 | 歷史、物理類兼招 | 文、理科兼招 |
7 | 餐飲智能管理 | 3年 | 4600 | 歷史、物理類兼招 | 文、理科兼招 |
8 |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 3年 | 4600 | 歷史、物理類兼招 | 文、理科兼招 |
9 | 會展策劃與管理 | 3年 | 5060 | 歷史、物理類兼招 | 文、理科兼招 |
10 | 高速鐵路客運服務 | 3年 | 4600 | 歷史、物理類兼招 | 文、理科兼招 |
11 | 空中乘務 | 3年 | 8000 | 歷史、物理類兼招 | 文、理科兼招 |
12 | 研學旅行管理與服務 | 3年 | 4600 | 歷史、物理類兼招 | 文、理科兼招 |
13 | 湘商學院 | 電子商務 | 3年 | 3500 | 歷史、物理類兼招 | 文、理科兼招 |
14 | 跨境電子商務 | 3年 | 3500 | 歷史、物理類兼招 | 文、理科兼招 |
15 | 會計金融學院 | 大數據與會計 | 3年 | 3850 | 歷史、物理類兼招 | 文、理科兼招 |
16 | 大數據與審計 | 3年 | 3500 | 歷史、物理類兼招 | 文、理科兼招 |
17 | 金融服務與管理 | 3年 | 3500 | 歷史、物理類兼招 | 文、理科兼招 |
18 | 業財數據應用與管理 | 3年 | 待定 | 歷史、物理類兼招 | 文、理科兼招 |
19 | 文化創意學院 | 廣告藝術設計 | 3年 | 7500 | 歷史、物理類兼招 | 文、理科兼招 |
20 | 藝術設計 | 3年 | 7500 | 歷史、物理類兼招 | 文、理科兼招 |
21 | 網絡直播與運營 | 3年 | 5500 | 歷史、物理類兼招 | 文、理科兼招 |
22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3年 | 5500 | 歷史、物理類兼招 | 文、理科兼招 |
23 | 軟件學院 | 軟件技術 | 3年 | 7800 | 歷史、物理類兼招 | 文、理科兼招 |
24 | 移動應用開發 | 3年 | 4600 | 歷史、物理類兼招 | 文、理科兼招 |
25 | 大數據技術 | 3年 | 4600 | 歷史、物理類兼招 | 文、理科兼招 |
26 | 人工智能技術應用 | 3年 | 4600 | 歷史、物理類兼招 | 文、理科兼招 |
27 |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 | 3年 | 4600 | 歷史、物理類兼招 | 文、理科兼招 |
空中乘務、高速鐵路客運服務專業須符合民航、鐵路等部門的相關身體要求,空中乘務專業建議女生凈身高163cm-175cm、男生凈身高175cm-185cm。高速鐵路客運服務專業建議女生凈身高162cm-173cm、男生凈身高175cm-180cm。面部、頸部、手部無明顯疤痕,膚色好,無久治不愈的皮膚病,如頭癬、濕疹、牛皮癬、慢性蕁麻疹等。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根據國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廳頒布的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在湖南省錄取的高職生在高職專科批次進行;省外的考生錄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安排的錄取批次及辦法進行。
第十三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非平行志愿和平行志愿的省份均按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00%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學校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的不同可作適當調整。
第十四條 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平行第一志愿報考生源不足,學校招生計劃調整將按照教育部和省級招生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招生計劃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對于符合我校投檔要求的考生,依據考生高考總成績,按照物理、歷史、對口三個類別,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及高考體檢結果,專業志愿以專業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對于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其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將調錄到錄取未滿計劃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及不符合專業要求的考生,將予以退檔;同分考生按高考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報考我校的考生不限外語語種,無需口試。
第十七條 各專業招生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學校設有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等多種形式的幫困渠道。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在入學前,可到當地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新生報到時也可以通過學校綠色通道,憑村、鄉(鎮)兩級民政部門出具的貧困證明辦理學費緩交手續。
第十九條 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院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長沙商貿旅游職業技術學院。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 聯系方式
第二十四條 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圭白路16號
郵政編碼:410116
招生咨詢電話:0731-89768565、89768566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jyzs.hncpu.com:8080/
監督投訴電話:0731-89768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