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大學旅游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長春大學旅游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2025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長春大學旅游學院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辦學性質:民 辦
層 次:本 科
第四條 長春大學旅游學院奢嶺校區: 吉林省長春市雙陽區奢嶺街道幸福村委會長清公路15公里處
長春大學旅游學院凈月校區: 吉林省長春市長春凈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福祉街道潭西社區福祉大路1595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1.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2.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3.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4.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5.酒店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6.會展經濟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7.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8.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9.會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10.工程造價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11.工程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12.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13.文化產業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14.風景園林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15.建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16.智能建造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17.金融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18.網絡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19.物聯網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26000元;
20.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26000元;
21.人工智能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26000元;
22.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26000元;
23.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24.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25.俄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26.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27.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28.產品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29.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30.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31.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7000元;
32.動畫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專升本專業:
1.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2.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3.會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4.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5.金融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6.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專科專業:
1.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
2.導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
3.空中乘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
4.計算機網絡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
輔修學士學位專業:
會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8000元/生。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長春大學旅游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長春大學旅游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學校校內資助還設立學校獎學金、新生入學助學金、學費減免等資助項目。
第八條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申請程序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高校學生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相應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新生錄取對外語語種的要求
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不限外語語種。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學生比例的要求
無特別要求。
第十一條 對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第十二條 錄取原則
1.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市、自治區)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照生源省(市、自治區)調檔原則執行。
2.照顧加分、降分投檔項:按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3.所有專業均無單科成績限制,無專業分數級差要求。
4.普通類錄取原則:對于進檔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會計學、財務管理專業按照招生計劃,滿額為止。如考生所報專業志愿未能錄取時,服從專業調劑者,將其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錄取政策按照各高考改革省份的要求執行。
5.藝術類錄取原則: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所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并取得合格證書,同時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業按照招生計劃,以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滿額為止;其他專業錄取時優先尊重各省藝術類投檔辦法與成績核算意見,若無明確指示性文件則按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含照顧分)×60%+專業課成績進行排序擇優錄取。
河南省綜合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0.5+專業省統考成績×1.25;內蒙古自治區綜合成績=〔(高考文化分÷文化滿分)×60%+ (專業分÷專業滿分)×40%〕×750,結果四舍五入取整。
6.(1)實行“3+1+2”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進檔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依次為數學、語文、外語、首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的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的再選科目。(2)實行“3+3”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進檔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依次為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最高成績的選考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的選考科目、單科第三高成績的選考科目。(3)非高考改革的省份,進檔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史類依次為語文、數學、外語、文綜合,理工類依次為數學、語文、外語、理綜合。
第十三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s://www.tccu.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雙陽區奢嶺街道幸福村委會長清公路15公里處
聯系電話:(0431)89811555、89811666、89811777
聯 系 人:王老師、張老師、孫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