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工程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5年新鄉工程學院普通全日制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五條 學校概況:新鄉工程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是創建于2003年的河南科技學院新科學院,2021年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轉設更名。學校現有教學學院12個,設有本科專業45個,專科專業11個,包含工學、理學、管理學、經濟學、文學、法學、藝術學、農學、教育學等九大學科門類。獲批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立項建設點3個;新一輪河南省重點學科(2023-2027)3個;河南省綜合改革試點專業2個;河南省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2個;河南省民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建設資助項目5個;獲批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市廳級科技創新平臺10個;河南省特色行業學院、河南省重點現代產業學院2個。
(一)學校名稱:新鄉工程學院
(二)學校性質:全日制民辦普通高校
(三)學校類型:普通本科學校
(四)辦學層次:以本科教育為主,兼有專科教育
(五)辦學地點:學校注冊地址為河南省新鄉市新飛大道南段777號。學校有2個校區:以三干渠為界分為南校區和北校區。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和組織下進行,執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工作體制。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校長任主任,其他校領導任副主任,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校友代表和學生代表為成員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員會。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和監督管理招生工作,對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和重要問題實行“集體研究、集體決策”。
第八條 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開展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員會領導下,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及河南省的招生政策要求,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九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履行監督職責,及時受理考生及家長關于招生錄取問題投訴,認真協調解決相關事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按河南省教育廳批準的2025年招生計劃執行。學校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對人才需求的分析、預測,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作為招生計劃的分配原則。招生計劃編報、調整工作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進行,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計劃主要公布渠道:一是由有關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二是通過學校網站http://www.xxgc.edu.cn,學校招生在線網站http://www.xxgc.edu.cn/zszx和學校招生簡章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專業分為普通類、美術類兩個類別,其中分本科、高職(專科)兩個層次。
(一)學校嚴格按照高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檔錄取模式執行。
(二)高考綜合改革省市普通類招生專業按照專業組進行錄取,本科批選科要求分為4種,分別為“物理+不限”“物理+化學”“物理+生物”與“歷史+不限”;專科批選科要求分為2種,分別為“物理+不限”與“歷史+不限”。美術類招生專業按照專業進行錄取,本科批、專科批選科要求分為2種,為“物理+不限”與“歷史+不限”。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關于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相關規定。
第十三條 普通類本、專科專業錄取規則:
(一)若生源省份有明確的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規則執行;若無明確投檔規則,按我校錄取規則投檔。
(二)以高考成績為依據,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為重要參考,執行生源省份規定的投檔政策。對于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即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對于同一專業進檔的最后名次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聽力成績排序,根據計劃實際缺額數擇優錄取。當某考生專業組內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錄取到該專業組計劃未滿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美術類本、專科專業錄取規則:
(一)美術類招生專業及招考對象
學校美術類專業設有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產品設計、工藝美術5個本科專業和環境藝術設計1個專科專業。招考對象為省級統考美術與設計類考生。
(二)若生源省份有明確的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規則執行;若無明確投檔規則,按我校錄取規則投檔。
(三)以高考成績為依據,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為重要參考,使用河南省藝術類統考成績,執行河南省規定的“平行志愿”投檔政策,按照專業進行錄取。在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省定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按考生文化成績50%加專業成績50%的綜合成績排序,即考生文化課成績×5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125%。對于同一專業進檔的最后名次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專業省級統考成績、語文、數學、外語聽力成績排序,根據計劃實際缺額數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對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嚴格執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認可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有關加分、降分投檔及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以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績排序。
第十六條 外語語種要求: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第十七條 思想品德要求:根據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所屬的鄉鎮、街道辦事處的全面真實性鑒定為依據,結合省級招委會制定的具體辦法。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學校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可不予錄取:
(一)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
(二)觸犯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尚在處罰期內的。
第十八條 身體健康要求: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對因身體健康狀況致使生活無法自理或無法正常完成學業的考生,學校可不予錄取。
第十九條 根據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相關規定,為了綜合調節錄取批次分數線上生源不均衡狀況,學校預留不超過年度招生總規模1%的計劃并上報教育廳審核備案。學校將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按照“公開透明、嚴格標準、規范程序、維護公平”的原則使用預留計劃,并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社會監督。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 學校嚴格執行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教育廳審批備案的收費標準。本、專科學費:文科類專業15000元/生?年,理工類專業160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18000元/生?年。住宿費:1500元/生?年。
第六章 獎助措施
第二十一條 學校重視對優秀學生的獎勵和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學校按照國家相關資助政策構建多措并舉的助學體系,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生在校期間可享受的具體獎助措施如下:
(一)服兵役學費資助:自主擇業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規定,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學生在校或畢業后應征入伍,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復學后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二)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后可向學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20000元。
(三)獎學金: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經濟困難的品學兼優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學校獎學金,根據成績評定,分為一、二、三等,獎勵標準分別為每生每年800元、400元和300元。
(四)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按困難程度確定,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3700元。
(五)生活困難補助
學校出資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春季和冬季補助,發放標準不低于300元。學生在校期間出現的重大疾病、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或突遭自然災害等導致生活臨時陷入困境的,單次救助額度分為三個檔次,分別為1000元、2000元和4000元。
(六)勤工助學
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安排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上崗,學生通過勞動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
第七章 證書發放
第二十二條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學習內容,且達到畢業要求的,學校予以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證書署名“新鄉工程學院”。對于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學校予以頒發學位證書。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組織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凡以學校名義違法違規進行招生錄取活動的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相關責任。
第二十四條 被錄取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持錄取通知書及相關材料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于在復查中出現的問題,學校將依據有關政策要求予以相應處理。
第二十六條 如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如本章程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廳審批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新鄉工程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
通訊地址:河南省新鄉市新飛大道南段777號
招生電話:0373-6330155(招生就業處)
監督電話:0373-6330018(紀檢監察室)
學校網址:http://www.xxgc.edu.cn
序號 |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學制 | 師范 | 藝術 | 學費(元/年) | 備注 |
01 | 漢語國際教育 | 050103 | 4 | 是 | 否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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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漢語言文學 | 050101 | 4 | 是 | 否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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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新聞學 | 050301 | 4 | 否 | 否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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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法學 | 030101 | 4 | 否 | 否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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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商務英語 | 050262 | 4 | 否 | 否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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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英語 | 050201 | 4 | 是 | 否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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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翻譯 | 050261 | 4 | 否 | 否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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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020401 | 4 | 否 | 否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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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市場營銷 | 120202 | 4 | 否 | 否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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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120102 | 4 | 否 | 否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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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人力資源管理 | 120206 | 4 | 否 | 否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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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物流管理 | 120601 | 4 | 否 | 否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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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酒店管理 | 120902 | 4 | 否 | 否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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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旅游管理 | 120901 | 4 | 否 | 否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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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食品質量與安全 | 082702 | 4 | 否 | 否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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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082701 | 4 | 否 | 否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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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食品營養與健康 | 082710 | 4 | 否 | 否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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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080601 | 4 | 否 | 否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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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電子信息工程 | 080701 | 4 | 否 | 否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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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080202 | 4 | 否 | 否 | 16000 |
|
21 | 機械電子工程 | 080204 | 4 | 否 | 否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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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080301 | 4 | 否 | 否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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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飛行器控制與信息工程 | 082008 | 4 | 否 | 否 | 16000 |
|
24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080901 | 4 | 否 | 否 | 16000 |
|
25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070102 | 4 | 否 | 否 | 16000 |
|
26 | 通信工程 | 080703 | 4 | 否 | 否 | 16000 |
|
27 | 信息工程 | 080706 | 4 | 否 | 否 | 16000 |
|
28 | 人工智能 | 080717 | 4 | 否 | 否 | 16000 |
|
29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080910 | 4 | 否 | 否 | 16000 |
|
30 | 區塊鏈工程 | 080917 | 4 | 否 | 否 | 16000 |
|
31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081301 | 4 | 否 | 否 | 16000 |
|
32 | 園林 | 090502 | 4 | 否 | 否 | 16000 |
|
33 | 環境科學 | 082503 | 4 | 否 | 否 | 16000 |
|
34 | 城鄉規劃 | 082802 | 4 | 否 | 否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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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生物技術 | 071002 | 4 | 是 | 否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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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生物工程 | 083001 | 4 | 否 | 否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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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儲能科學與工程 | 080504 | 4 | 否 | 否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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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視覺傳達設計 | 130502 | 4 | 否 | 是 |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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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環境設計 | 130503 | 4 | 否 | 是 |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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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130505 | 4 | 否 | 是 |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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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工藝美術 | 130507 | 4 | 否 | 是 |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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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產品設計 | 130504 | 4 | 否 | 是 |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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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網絡新聞與傳播 | 560102 | 3 | 否 | 否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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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電子商務 | 530701 | 3 | 否 | 否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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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 540106 | 3 | 否 | 否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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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食品檢驗檢測技術 | 490104 | 3 | 否 | 否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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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460301 | 3 | 否 | 否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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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510201 | 3 | 否 | 否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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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動漫制作技術 | 510215 | 3 | 否 | 否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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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園林工程技術 | 440104 | 3 | 否 | 否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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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應用化工技術 | 470201 | 3 | 否 | 否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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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環境藝術設計 | 550106 | 3 | 否 | 是 |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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