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濟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濟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及山東省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濟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 濟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濟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濟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 學院代碼:13855
第六條 學院辦學層次及類型:專科,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七條 學院地址:濟南市經十東路6088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院招生就業工作指導委員會,統一領導、組織和協調全校的招生工作,決定相關重大事項。招生就業處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院紀委辦公室負責對濟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全過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與錄取
第十條 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2025年面向高考考生進行春夏季高考招生,分省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門核定為準,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條 學院在省級招生部門的監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外語語種:招生外語考試語種不限,我院的公共外語是英語,其它語種入校后需改學英語。
第十三條 男女比例: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條 思想品德及身體健康狀況: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須合格,對考生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五條 錄取原則:按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志愿設置和投檔原則進行錄取。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錄取時,專業志愿分配根據公布的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遵循志愿、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各專業均不提選考科目要求,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文化總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進行錄取。在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錄取時,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文化總分,首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安排第二專業志愿,依此類推。若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則按分數優先原則調劑到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專業,否則做退檔處理;
藝術類專業投檔原則、錄取規則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相關規定執行。藝術類統考專業使用省統考成績。藝術類專業志愿錄取原則,對達到山東省藝術類專業最低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報考我院的考生,按照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報考我校電子信息工程技術(軍民兩用人才)的考生,錄取報到后,自愿加入國防教育學院服從軍事化管理,需要進行校內選拔,條件符合者,進入國防教育班學習;條件不符者,依規轉入同年級同專業普通班學習。
校內選拔要求如下:
1、體檢條件:考生入校后需要參照《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的項目要求進行體檢,并符合各項要求。(考慮就業因素,建議男生報考,女生慎報)。
2、政治條件:考生入校后進行政治審查,并達到政治考核標準。
第十六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通過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查詢、學院網站查詢、寄發錄取通知書等形式公布錄取結果。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七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印發的《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相關的最新規定執行。
第六章 資格審查及證書頒發
第十九條 錄取新生要按照錄取通知書要求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應向所在院系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兩周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學生修完所有規定的課程,經考核合格,頒發“濟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教育??茖W歷畢業證書,享受普通高校??飘厴I生同等待遇,“專升本”政策依照當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文件規定執行。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二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對以濟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31-81296901 81296902 81296903 81296904
辦公電話:0531-86385086 86385100
學院網址:https://www.jngcxy.edu.cn/
通信地址:濟南市經十東路6088號
郵政編碼:250200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濟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