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科技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棗莊科技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及山東省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棗莊科技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 棗莊科技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棗莊科技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棗莊科技職業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3390
第六條 學校辦學層次及類型:專科、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七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滕州市學院東路888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組織和協調全校的招生工作,決定相關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校紀委負責對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全過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與錄取
第十條 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門核定為準。
第十一條 學校在省級招生部門的監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外語語種:電氣自動化技術(中外合作辦學)(與俄羅斯阿穆爾共青城國立大學合作)、建筑工程技術(中外合作辦學)(與俄羅斯阿穆爾共青城國立大學合作)專業外語語種不限,因專業培養要求,其他語種考生入校后需改學俄語。其他招生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其他語種考生入校后須改學英語。
第十三條 建筑工程技術(訂單培養,天元建設集團)專業,根據我校與山東天元建設集團簽訂的訂單培養協議及行業就業特點,女生慎報。其他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條 思想品德及身體健康狀況: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須合格。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根據相關行業實習就業要求,我校不招收經手術處理仍有明顯紋身瘢痕的學生。
第十五條 錄取原則:
1.錄取時按照各省級招生部門制定的相關錄取政策執行。
2.夏季高考普通類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考生第一志愿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必須遵循本省錄取原則的省份除外。
3.春季高考錄取辦法按照山東省春季高考有關文件執行。
4.藝術類專業按照《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執行。
5.我校各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因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等原因不能被錄取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錄取工作在各省級招生部門的統一安排下進行,錄取結果通過各省級招生部門規定的渠道和學校招生信息網、咨詢電話、錄取通知書等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七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印發的《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相關的最新規定執行。
第六章 資格審查及證書頒發
第十九條 錄取新生要按照錄取通知書要求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應向所在二級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三天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對達到畢業要求的畢業生,頒發棗莊科技職業學院學歷證書。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632-5650569 5391919
招生監督電話:0632-5650850
學校網址:www.zzkjxy.edu.cn
通信地址:山東省滕州市學院東路888號
郵政編碼:277599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棗莊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