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農業職業學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貴州農業職業學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院2024年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貴州省招生委員會、貴州省教育廳、貴州省招生考試院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貴州農業職業學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名稱:貴州農業職業學院
學院性質:公辦
學院代碼:4152014549
辦學層次:專科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貴州農業職業學院是2015年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貴州省一所以農業為特色的高職院校。學院擁有省級高水平專業群、特色骨干專業群、特色骨干專業、高水平專業化產教融合實訓基地、省級示范性職業教育集團等。2021年,獲農業農村部、教育部聯合認定為全國鄉村振興人才培養優質校。2022年入選《貴州省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高水平高職學校立項建設單位。
學院圍繞服務鄉村振興、大數據、大生態三大戰略行動,培養滿足生產、建設、管理一線需要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按照專業群對接產業鏈思路,專業設置覆蓋一二三產,設畜牧水產系、機電系、農藝工程系、城鎮建設系、茶學系、食品與藥品系、經濟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園林工程系、農文旅系等10系25個專業,高職學生規模達15000余人。近年來,師生在各級各類教學展示、技能大賽和創新創業大賽中,獲國家級、省級、行業類等獎項130余項。學院已成為全省農業類專業設置最齊全、辦學規模最大、特色最鮮明的高職院校,是“貴州省農業職業人才培養的搖籃”。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在院黨委、行政的領導、紀檢的監督下進行。成立由學院書記、院長為雙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學院招生實施細則,指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五條 招生就業處為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主要職責是根據學院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開展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高職(專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六條 學院成立招生監督工作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等工作。
第四章 報名條件
第七條 報名條件按教育部、貴州省招生委員會、貴州省教育廳、貴州省招生考試院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嚴格按照教育部及貴州省教育廳批準的招生計劃執行。招生計劃詳見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專業目錄》。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 根據教育部和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招生政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普通高考的投檔考生專業(類)平行志愿投檔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按考生高考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的志愿順序依次投檔,擇優進行錄取。
第十條 報考學院民族表演藝術專業的藝術類考生須參加我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統考中舞蹈類專業考試,男生需達到1.70米及以上、女生需達到1.55米及以上。專業成績須達到我省劃定的專科合格線以上。對專業成績合格,文化成績上線的藝術類考生,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普通類考生高考總成績相同時按以下規則排序: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藝術類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首先比較高考總成績,若相同再按普通類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二條 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三條 錄取方式:網上錄取
第十四條 學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措施
第十五條 嚴格按照貴州省物價管理部門批準的項目及標準執行,普通專業3500元/年,民族表演藝術專業7000元/年。
第十六條 獎助學金
一、國家獎學金:8000 元 / 生·年;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 元 / 生·年;
三、國家助學金:3300元/生·年左右;
第十七條 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所在地向當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以幫助學生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學生在校就讀期間的貸款利息由國家財政償還,畢業后的貸款利息和本金由學生本人負責償還。建檔立卡的家庭貧困生可享受3500元/年的免學費、1000元/年的專項助學金。
第八章 畢業證書
第十八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農業職業學院專科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章 本章程由貴州農業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十一章 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貴州省貴陽市清鎮職教城鄉愁校區水塘路2號
郵政編碼:551400
聯系電話:0851-82513132
傳 真:0851-85833608
學院網址:www.gznyzyxy.cn
郵 箱:gznzyzsj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