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通運輸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校名、校址、辦學層次、辦學類型及頒發證書
第一條 學校全稱:云南交通運輸職業學院。
第二條 學校代碼:4153014621,招生代碼:5378。
第三條 學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寧市寧湖西路8號。
第四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五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頒發證書:學生學完規定課程考核合格或修滿規定學分后準予畢業,由云南交通運輸職業學院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統一網上電子注冊)。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云南交通運輸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集體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決策及有關工作,學校招就處具體負責云南交通運輸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八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九條 學校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結合學校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生源情況、畢業生就業升學情況、區域協調發展及國家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因素,綜合確定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專業、招生計劃以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十條 學校收費按照云發改收費〔2004〕536號文件規定執行,即學費標準為5000元/生?年,住宿費標準為6人間,800元/生?年;8人間,450元/生?年。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我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各項招生政策,計劃調整按程序報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執行,落實招生工作“陽光工程”,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的原則進行錄取。
第十二條 2025年學校招生各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在同一投檔批次,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學校錄取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即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三條 在同一投檔批次,若考生所報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調劑到未錄滿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對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考生的處理:執行各省(市、區)的相關政策規定。
第十五條 錄取結果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方式公布,學院負責在規定時間內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五章 學生資助
第十六條 黨和政府在高等教育本(專)科階段建立了獎、助、貸、減、免、補、勤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學校通過實施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綠色通道”、勤工助學及校級獎助學金等項目,激勵、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并成長成才。
第六章 招生辦公室地址及聯系方式
第十七條 招生咨詢電話:0871-68672604 ,68672620 ,68672619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寧市寧湖西路8號
郵編:650300
學院網址:www.ynvct.com
監督電話:0871-68710080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八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九條 為學生發展考慮,學校開設的空中乘務(500405)、民航安全技術管理(500406)、直升機駕駛技術(500404)、民航運輸服務(700401)、飛機機電設備維修(500409)、航海技術(500301)、輪機工程技術(500303)、國際郵輪乘務服務(500304)、高速鐵路客運服務(500113)專業在未來就業過程中存在如身高、視力、傳染病等行業體檢要求,請謹慎報考。
第二十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宣傳和錄取等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云南交通運輸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云南交通運輸職業學院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