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懷化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懷化學院
辦學地點:懷化學院西校區,湖南省懷化市鶴城區迎豐東路166號;懷化學院東校區,湖南省懷化市鶴城區迎豐東路798號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本科
院校標識碼:4143010548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校
第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懷化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本科學生學習期滿,考核合格,頒發懷化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懷化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 學校簡介:學校創辦于1958年,是碩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入選教育部師范教育協同提質計劃,有國家級、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5個、28個,國家級、省級一流課程2門、62門,省(部)級科研平臺29個,培養了以中國科學院院士席南華、著名作家王躍文、歌唱家陳思思等為代表的17余萬名畢業生。
第六條 學校招生類別: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職高對口類、預科班等。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研究決定本校招生規模確定、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就業與創新創業指導處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招生錄取期間,中共懷化學院紀律檢查委員會、湖南省監委駐懷化學院監察專員辦公室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廳的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未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學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 學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過程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2025年面向27個省(區、市)招生。學校結合國家政策導向,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需求,統籌考慮各省(區、市)生源數量、生源質量、促進教育公平等因素,編制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即招生來源計劃)。經學校黨委會審定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二條 學校將分省來源計劃報送到各省(區、市)普通高考招生主管部門審批備案。學校在各省(區、市)的具體招生專業及相關類別以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十三條 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省(區、市)生源不平衡、專業不均衡以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四章 招生專業及錄取要求
第十四條 學校2025年招生專業共42個,具體情況如下:
序號 | 專業名稱 | 所在院系 | 學制 | 學費標準 | 高考綜合改革省市選科要求 |
1 | 物理學(師范) | 物電與智能制造學院 | 四年 | 40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2 | 機械設計制造 及其自動化 | 四年 | 5900 |
3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四年 | 5900 |
4 | 通信工程 | 四年 | 5900 |
5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四年 | 4800 |
6 |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 四年 | 5900 |
7 | 機器人工程 | 四年 | 5900 |
8 | 數學與應用數學 (師范) | 數學與計算科學學院 | 四年 | 4000 |
9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四年 | 3800 |
10 | 生物科學(師范) | 生物與食品工程學院 | 四年 | 4000 |
11 | 食品質量與安全 | 四年 | 4800 |
12 | 生物工程 | 四年 | 4800 |
13 | 生物制藥 | 四年 | 5900 |
14 | 人工智能 | 計算機與人工智能學院(軟件學院) | 四年 | 5900 |
15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四年 | 4800 |
16 | 軟件工程 | 四年 | 5900 |
17 | 數據科學與 大數據技術 | 四年 | 4800 |
18 | 網絡空間安全 | 四年 | 5900 |
19 | 化學(師范) | 化學與材料工程學院 | 四年 | 4000 |
20 | 材料化學 | 四年 | 4800 |
21 | 制藥工程 | 四年 | 4800 |
22 | 漢語言文學(師范) | 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23 | 網絡與新媒體 | 四年 | 6000 |
24 | 英語(師范) | 外國語學院 | 四年 | 4000 |
25 | 商務英語 | 四年 | 3800 |
26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數字經濟與管理學院 | 四年 | 4000 |
27 | 財務管理 | 四年 | 4000 |
28 | 物流管理 | 四年 | 4000 |
29 | 旅游管理 | 四年 | 4000 |
30 | 思想政治教育(師范)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四年 | 4000 | 思想政治(必須選考) |
31 | 小學教育(師范) | 教育科學學院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32 | 法學 | 法學與公共管理學院 | 四年 | 4000 |
33 | 社會工作 | 四年 | 4000 |
34 | 音樂學 | 音樂舞蹈學院 | 四年 | 6000 |
35 | 舞蹈學 | 四年 | 8000 |
36 | 風景園林 | 美術與設計藝術學院 | 四年 | 4800 |
37 | 園林 | 四年 | 3600 | 生物(必須選考) |
38 | 美術學 | 四年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39 | 視覺傳達設計 | 四年 | 8000 |
40 | 產品設計 | 四年 | 8000 |
41 | 數字媒體藝術 | 四年 | 8000 |
42 | 體育教育(師范) | 體育與健康學院 | 四年 | 4000 |
說明:學校各專業學費標準按照湖南省發改委、財政廳和教育廳核定的標準執行,如2025年出臺新收費文件,則按新文件規定收費標準執行。
第十五條 學校各招生專業對男女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十六條 英語、商務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限定外語語種。學校有英語和日語公共教學,無其他語種公共教學。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調檔比例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提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 105%以內;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提檔比例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八條 學校提檔和確定專業時認可各省(區、市)有關加分政策,分值累計原則上不得超過20分。
第十九條 專業志愿確定原則
一、普通類專業
以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為依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退和確定專業,專業志愿間不設專業級差分。投檔成績相同情況下,按生源省(區、市)同分排序規則錄取,生源省(區、市)沒有統一排序規則的,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二、藝術類專業
學校認可各省(區、市)藝術類聯考或統考成績,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相應藝術類專業所在批次的錄取控制分數線。考生所在省(區、市)明確了投檔規則的,學校認可該省(區、市)各藝術類專業對應的投檔規則,按進檔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考生所在省(區、市)未明確投檔規則的,學校依據具體省(區、市)情況確定藝術類專業投檔規則進行投檔,按進檔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如考生所在省份沒有投檔成績計算方法,學校依據考生綜合成績投檔錄取,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綜合成績=(專業統考成績÷考生所在省份對應專業統考總分×600)×60%+文化成績×40%。
進檔考生若出現投檔成績(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生源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考生同分排序規則錄取;對于沒有明確同分排序規則的省(區、市),考生投檔分數(綜合成績)相同時,按藝術類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仍相同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三、體育類專業
學校認可各省(區、市)體育類專業聯考或統考成績。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體育類專業所在批次的錄取控制分數線。考生所在省(區、市)明確了投檔規則的,學校認可該省(區、市)體育類專業投檔規則,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考生所在省(區、市)未明確投檔規則的,按考生體育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專業成績相同的考生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投檔,文化成績仍相同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投檔。進檔考生依據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二十條 調劑錄取辦法:如果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調劑至生源所在省(區、市)同一投檔單元內招生計劃未錄滿專業錄取;未被填報志愿專業錄取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原則上予以退檔。錄取結束后不再退檔。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學生入校一學期后可以申請轉專業,具體規則和程序根據學校轉專業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校建有獎、貸、助、勤、補等全系資助體系。對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學校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學、特困補助等措施予以資助。學校倡導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鼓勵學生通過獲得各級各類獎、助學金完成學業。
第二十三條 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發〔2003〕3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依據該指導意見結合我校招生專業要求提醒考生如下:
(1)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類疾病,所有專業不予錄取。
(2)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予錄取考生專業如下:生物科學(師范)、生物工程、生物制藥、食品質量與安全、化學(師范)、材料化學、制藥工程、園林、體育教育(師范)。
(3)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予錄取考生專業如下:所有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予錄取考生專業和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和數字媒體藝術。
(4)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不予錄取專業如下:所有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和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予錄取考生專業、財務管理。
(5)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不予錄取考生專業如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空間安全。
第二十四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校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解釋權屬于懷化學院招生就業與創新創業指導處。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 聯系方式
第二十八條 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懷化市鶴城區迎豐東路798號
郵政編碼:418000
招生咨詢電話:07452853370
招生咨詢郵箱:hhxyzsb10548@163.com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s://zsb.hhtc.edu.cn/
監督投訴電話:0745-2851030